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线束车间⽣产管理制度与流程
⼀、⽣产车间管理制度
第⼀章总则
第⼀条为保证⽣产秩序,持续营造良好的⼯作环境,促进本企业的发展,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。
第⼆条本规定适⽤于本公司⽣产相关的员⼯。
第⼆章员⼯管理
第三条在⼯作时间内,倡导所有员⼯讲普通话,在⼯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不利于⼯作的地域观念或⾏为。
第四条全体员⼯须按要求佩戴⼚牌(应正⾯向上,佩戴于胸前),穿⼚服,不得穿拖鞋进⼊车间。
第五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⼩时,晚上如加班,依⽣产需要临时通知。每天上午8:30前各班组将出勤情况报给⼈事部门;若晚上需加班,在下午17:30前填写加班⼈员申请表,报经理批准并送⼈事部门作考勤依据。
第六条按时上下班(员⼯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),不迟到,不早退,不旷⼯(如遇赶货,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⾏),有事要请假。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,严禁代打卡。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。
第七条⼯作时间内,组长以上管理⼈员因⼯作关系可以在车间⾛动,其他⼈员不得⽆故离开⼯作岗位,若因事需离开⼯作岗位,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⽅能离岗。
第⼋条上班半⼩时内,任何⼈不得因私事⽽提出离岗;如有私事须离岗者,须经事先申请经批准后⽅可离岗,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;每5次请假离岗按旷⼯1天处理。
第九条客户或公司⾼层领导参观、巡察时,组长以上⼲部应起⽴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,员⼯照常⼯作,不得东张西望。员⼯集体出⼊车间时要相互礼让,特别是遇上客户时,不能争道抢⾏。
第⼗条禁⽌在车间聊天、嬉戏打闹、争吵打架,不准私⾃离岗、串岗,违者依员⼯奖惩制度处理。
第⼗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⼈电话,进⼊车间前,须换好防静电服(鞋),将钥匙、⼿机等物品放进与⼚牌编号⼀致的保险柜,以确保产品质量。
第⼗⼆条未经允许或与公事⽆关,员⼯⼀律不得进⼊办公室;⾮上班时间,员⼯不得私⾃进⼊车间;车间内划分的特殊区域;未经允许不得进⼊。
第⼗三条任何⼈不得携带违禁物品、危险品或与⽣产⽆关的物品进⼊车间,不得将私⼈⽤品放在流⽔线上,违者依员⼯奖惩制度处理。
第⼗四条车间严格按照计划⽣产,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⼈员,精⼼组织⽣产。⽣产⼯作分⼯不分家,各⽣产班组须完成本组⽇常⽣产任务,并保证质量。
第⼗五条车间如遇原辅材料、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,有权拒绝⽣产,并报告上级处理。如继续⽣产造成损失,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⼈负责。
第⼗六条员⼯领取物料必须通过物料员,不得私⾃拿取。⽣产过程中,各班组负责⼈将班组区域内的物品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,并做好标识,不得混放。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。
第⼗七条在⽣产过程中,员⼯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、⼯艺规程进⾏操作,不得擅⾃更改产品⽣产⼯艺或装配⽅法。
第⼗⼋条在⼯作前,员⼯应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,如违反作业规定使公司受损失,不论是故意或失职,都应由当事⼈如数赔偿(管理⼈员因管理粗⼼也应连带处罚)。
第⼗九条⽣产流程经确认后,任何⼈均不可随意更改,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,应⽴即停⽌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⼈共同研讨,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。
第⼆⼗条在⼯作时间内,员⼯必须服从管理⼈员的⼯作安排,正确使⽤公司发放的仪器、设备,不得擅⽤⾮⾃⼰岗位的机械设备、仪表仪器、电脑等⼯具;对闲置⽣产⽤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,否则以违规论处。
第⼆⼗⼀条员⼯必须做到⽂明⽣产,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⽣产任务;因⼯作需要临时抽调⼈员,员⼯应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,协助⼯作并服从⽤⼈部门的管理。
第⼆⼗⼆条员⼯和外来⼈员进⼊特殊⼯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,确保⽣产安全。
第⼆⼗三条修理员在维修过程中,好、坏物料必须分清楚,必须明显标识,不能混放。设备维修⼈员、电⼯必须跟班作业,保证设备正常运⾏。
第⼆⼗四条员⼯有责任维护⼯作环境卫⽣,严禁随地吐痰,乱扔垃圾。在⽣产过程中,要注意节约⽤料,不得随意乱扔物料、⼯具,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。
第⼆⼗五条操作⼈员每⽇上岗前,必须将机器设备及⼯作岗位清扫⼲净,⼯作台⾯不得杂乱⽆章,⽣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。
⼆、⽣产车间纪律管理制度
第⼀条员⼯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,不迟到,不早退;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⾏刷卡操作。
第⼆条在⽣产现场,员⼯必须着⼯作服,戴⼯作帽,穿⼯作鞋,正确佩带员⼯证。
第三条员⼯因特殊情况需请假,应严格按照公司请假程序逐级向各级主管请假,得到批准后⽅可离开。
第四条禁⽌将个⼈⾐物、餐具、茶叶等⽤品带⼊⽣产现场,饮⽤⽔杯放在现场指定位置。
第五条未经⽣产或相关部门会签批准,禁⽌将原物料、半成品、设备部件等物品带出⽣产现场。
第六条员⼯责任区内的物品必须按规定码放在定位线内。
第七条严格遵守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,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为他⽤,特殊情况须报公司消防委员会批准。
第⼋条⼯作期间,员⼯不得佩戴⼿表、戒指、⽿环等物品,不得化妆。⼯作期间,员⼯须将⼿机关闭电源且放于⼯裤内。
第九条提倡⽂明礼貌,现场作业严禁使⽤侮辱性字眼,不讲脏话。
第⼗条员⼯必须专⼼作业,严禁嬉闹聊天、偷闲怠⼯。
第⼗⼀条现场各⼯段应做好⼈员定岗⼯作,禁⽌脱岗、串岗、溜岗、睡岗等。